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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孤岛 共享涉农数据

2016/10/19 13:42:55 摘自《中华粮网》 贸易部 【字体: 浏览次数:

近日,《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据介绍,《方案》旨在运用大数据概念和技术创新农业监测统计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充分发挥各地农业部门及企业、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的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试点省份包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

当前,我国正处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大数据作为关系居民衣食安全、生态环保、健康医疗、工业生产的本源数据,不仅对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具有流程优化和提质增效作用,而且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耦合催化作用。

但是,由于农业数据的共享开放不足,导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数据碎片化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大量存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所研究员许世卫认为,信息共享不足直接制约了跨部门、跨区域和跨行业的互联互通、协作协同和科学决策。

例如,在生产方面,主要是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和国家粮食局开展监测,在大宗农产品上,共享的水平相对较好,但是涉及小宗农产品,信息的监测和共享的相对不足,特别是当社会上出现蒜你狠、豆你玩等小宗农产品大幅波动时,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给出准确的信息。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方案》明确提出,要通过开展升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通过软硬件资源整合和架构重建,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共享平台,完善农业信息共享机制,以共享促共建,制定涉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相关标准,深化农业专项数据建设,促进信息共享共建

许世卫建议,要明确国家层面农业大数据平台、中心和系统的建设任务,厘清不同层面平台的衔接配合关系,制定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明晰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按照《国家大数据发展纲要》的要求,在2018年之前,完成农业数据共享和发布平台的构建。

同时,围绕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利用信息进村户、12316、金农工程等推进时机,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体系。围绕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水平提高,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耕地、草原、林地、水利设施、水资源、农业设施设备、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劳动力、金融资本等资源要素数据监测体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生产资料、市场流通、检验检测等数据共享机制。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认为,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对农业生产要素实行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精准化运行、科学化管理,是加快建设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