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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凯湖制米一厂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

2014/12/19 9:59:06 本站原创 兴凯湖制米一厂-张宇楠 【字体: 浏览次数:

兴凯湖制米一厂于2014123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国家新《安全生产法》和《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一封公开信。进一步使我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境界,坚决杜绝“三违”,执行制度认真,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建立起安全管理的机制,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贰万元以上五万元一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业整顿。通过这一条规定不难看出,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营单位一定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使各项生产管理工作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