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条块结合双主体领导责任
完善上下联动一体抓工作格局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陈 润 儿
(2014年3月7日)
同志们:
刚才,七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省以下管理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总体看,领导是重视的,态度是积极的,工作是主动的,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值得中央和省直部门借鉴。下面,我受宪魁书记委托,代表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就构建“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的工作格局,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十分必要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中央和省直单位党组注重加强对省以下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总体情况良好,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中、省主管单位存在“不用管”的思想。有的认为市(地)党委是本地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对自己下属的单位还将派驻督导组,依靠市(地)党委抓就行了,想当“甩手掌柜”、乐观其成;也有的认为,第一批活动已有现成的经验,第二批活动不需下太大的功夫;甚至有的还认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时下属单位已经上下联动了,问题查找了、整改正在抓,用不着拿出更多的精力去抓下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市(地)党委存在“不敢管”的顾虑。有的市(地)党委认为一些中央、省管单位虽然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地方,但是人权、财权、事权都在上面,“管浅了”不拿当回事,“管深了”容易影响关系,甚至会得罪上级机关。因此,在组织领导过程中,缩手缩脚、畏首畏尾,还没有真正下决心把省以下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与直属单位放在同等位置、同样对待,想应付差事,一带而过。三是下属单位存在“不服管”的心态。个别省以下的中央、省管单位认为,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党委不了解行业特点和系统内部的规定,不能设身处地从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出发来考虑问题,担心地方党委指导不到“点”,督导不上位;甚至还有的担心市、县党委只强调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不考虑行业系统的实际困难,督导整改时,可能会乱“上纲”、碰“上限”。这些模糊认识,与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是大相径庭的,也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目标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市(地)党委和中央、省直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以积极的主动和作为,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管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尽快形成“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所谓“条块结合双主体”,就是针对现在省以下管理单位三种类型:一是垂直管理单位,即中央和省直部门对人、财、事进行“一条编”管理的单位,如国税、银行、海关、气象、铁路、电力、烟草、通讯、工商、地税、质监、农科院等;二是双重管理单位,即省直和市(地)或在人事权、或在业务上共同管理的单位,如公安、检察、法院、国土等;三是行业管理单位,虽然省直既不管人,也不管物,但实行行业管理、履行行业指导职责,如农口指导至与服务群众密切相关的农村基层“七所八站”和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实行由所在市(地)、县(市)党委和中央、省直单位双重组织领导、督查指导,不许撂担子推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共同负责。所谓“上下联动一体抓”,就是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第一和第二批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前后衔接,密切配合、联动推进。
第一,实行“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符合中央精神,是有效组织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中央在部署教育实践活动时多次强调,要坚持上下联动、前后续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中央实践办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上下联动抓整改,要把第二批活动整改问题和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发力、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省委在认识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涉及层次多、覆盖范围广、群众要求高的特点之外,还考虑到省以下管理单位与市(地)直属单位同时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存在“条条块块”如何协同推进的问题,为避免出现“单打一”、“两层皮”现象,在部署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时,宪魁书记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省以下管理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双重组织管理。”随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陆续启动和认识的深化,省委提出了要构建“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的工作格局,这是符合中央精神和龙江实际的。前不久,中央第七巡回督导组前来龙江督查指导工作,傅克诚组长对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有效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
第二,实行“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符合整改要求,是巩固深化中央、省直单位第一批活动成果的重要途径。应该看到,经过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中央和省直单位在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些都是阶段性成果。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展开,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的一些现象和问题,还会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同时,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整改举措,需要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的深化落实。第一批活动整改的问题能不能落实,整改的成果能不能巩固,关键取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认真。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上下篇、接力赛,如果第二批活动在这场接力赛中掉了链子,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中央和省直单位都要摈弃教育实践活动已“功德圆满”、“顺利过关”的思想,在抓好自身班子问题深入整改的同时,要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积极主动地和市(地)党委一道抓好省以下管理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系统抓的工作机制,通过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巩固,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第三,实行“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符合群众愿望,是确保省以下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省以下垂直和双重管理单位是中央和省直系统工作的支撑点和落脚点,也是基层群众评价群众路线教育的敏感点和关注点,如果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你推我、我推你,你靠我、我*你,那么就会出现“责任空档”,基层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将会成为薄弱点。特别是从地位作用上看,省以下垂直管理、双重管理、行业管理单位是本系统、本行业全部工作的基础,他们履职的好坏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甚至产生重要影响。作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也是中央特别强调要“突出抓好”的教育实践活动对象。从管理权限上看,省以下管理单位主要管辖权在上级部门,因条块分割,容易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不坚持“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这些问题怎么解决?无疑是一句空话。从工作性质来看,省以下垂直或双重管理单位多数是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执行机构,需要面对面同群众打交道,处于联系群众的前沿和服务群众的前端,往往是广大群众衡量该行业、该部门、该系统党风政风的标尺。这些单位的地位作用、管理特点、工作性质决定了省以下管理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十分重要,必须实行“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只有坚持“条块结合”,才能使地方党委和主管部门担负起共同的责任,使“看得见的”和“管得着的”结合起来,推动问题的解决。所以我们要求“上下”、“条块”都要共同发力,不留死角;只有坚持“上下联动”,我们才能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更好地解决下属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中央和省直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成效。中央和省里的垂直管理、双重管理、行业管理单位的很多问题病症在基层,但是病根在上头,大家对这一点应该会有共识。基层垂直管理、双重管理、行业管理的单位在工作当中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甚至还引发了一些与基层和群众的矛盾问题,很多原因是一些决策失误,决策与实际相差太大,导致群众不满。这些问题如果没有中央的省级单位和省里面直属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基层的同志只能是望尘莫及、寸步难行。因此,我们一定要按中央的部署,始终把握好“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努力达到“五个进一步”的基本目标,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人民满意的实际成效。
二、把握“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的基本要求
“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涉及地方党委和中央、省直行业系统党组等许多的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思维,抓住影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主要因素和关键环节,从根本上防止“结而不合、联而不动”,通过共同负责、协同推进,确保“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省以下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1、要在“结合”上下功夫。省以下中央和省直管理单位与地方各部门共同工作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中,很多问题是多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单打独斗”搞教育实践活动,很难取得真正实效,必须在增进和促进“条块结合”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地方党委领导与主管部门领导、督导、指导相结合。市(地)党委要依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省以下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中央、省直行业系统的党组要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起对下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责任,也就是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和省直部门要对下属单位活动负组织领导责任,实行双重管理的省直部门要对下属单位活动负起督导责任;实行行业管理的部门要对下级单位负起指导责任。要主动全面了解把握市(地)党委对于当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跟上节奏、合上节拍,进行有效对接。双方都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就活动各个环节的主要任务、具体安排等进行沟通协调,统筹谋划、共同推进。我们准备要制定一个实施意见,垂直管理单位、双重管理单位、行业管理单位这三个层次有不同的责任,与地方都要建立好沟通协调、督办整改、反馈评价机制;地方党委也要反馈群众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推动问题整改,通过明确责任界限,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条块”结合和问题整改。
二是坚持突出解决“四风”与认真整顿行风相结合。中央和省直管理单位作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还存在不少问题,既有中央分析普遍存在的“四风”问题,同时还有行业不正之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列举了很多基层执法部门、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直接影响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具体问题,要认真地整改。按照中央专项治理的要求,我们在解决干部身上问题的同时,要着重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前不久,我们到基层调查研究,基层普通群众在这方面反映特别强烈,有很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里都点到了。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和干部身上的问题结合起来。从上级机关、干部来讲,更多的是要解决干部身上的问题,而从基层机关、干部来讲,更多的是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老百姓盯住的、看见的是基层干部坑害群众、侵犯群众、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主要是服务群众不到位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是个别的,但是如果不解决好,必然会演变成行风问题,会造成行风影响,所以管行业必须要整顿行风。中央和省直系统、单位对下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在解决好“四风”问题的同时,致力于整改行风责无旁贷。必须联系行业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加强工作指导,严格督促检查,要采取富有行业特点的工作措施,加快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解决,推动行风有大的转变。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省直单位重点任务是开展八项专项治理;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省直单位除了将八项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延伸、拓展、落实到位以外,还要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要针对漠视群众、脱离群众、坑害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使老百姓看得见而我们也应该要解决的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是坚持解决自身问题与服务群众难题相结合。中央和省直管理单位的干部职工,有的虽然身在基层但是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但是不懂得群众,有的为了自身的发展不顾当地的实际,不给地方服务、不为群众服务。解决“四风”问题和加强作风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和发展。所以在这一次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认真查找和切实整改中央和省直管理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要解决好不关心、不热心、不尽心服务群众,不支持地方发展的问题。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这两个问题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同奏和谐主旋律,共唱改革发展戏。
2、要在“联动”上下功夫。教育实践活动两个批次是上下篇、接力赛,是一个有机整体,务必要继续抓好前后衔接、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一方面,要坚持以上带下。中央和省直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操作办法。特别是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更应该从上边做起、从上边改起,发挥好传导、示范、引领作用。对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其自己改、主动改,一直要改到群众满意。
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下促上。要充分调动省以下中央和省直管理单位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要按照刘云山同志提出的要求,全程敞开门、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现在一些久拖难改的问题,病症在下面,病根却在上头。有些问题光靠基层自身力量很难彻底解决,需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主动认领,从源头上加强解决或帮助基层单位认真解决。同时,要注意对照省以下管理单位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倒查中央和省直行业系统领导机关的问题,促进中央和省直行业系统领导机关深化整改、彻底整改。虽然一些单位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但要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倒查,使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没有发现的问题得到发现、没有解决的问题得到解决。
3、要在“协同”上下功夫。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直接面对基层,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会更尖锐、更具体、更复杂,解决起来难度也更大、任务更艰巨。这就需要中央、省直单位和市(地)党委要整合力量、攥成拳头、共同推进。
一要协同强化问题导向。一定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以问题的解决来取信于民,以问题的整改来检验成效。现在有一些单位和干部还存在 “我们这里没有问题”、“我个人没有问题”的错误认识。“四风”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都是普遍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绝对没有“有”与“无”之别,说没有问题本身就是问题,说明态度有问题、认识有问题、工作有问题。一定要敢于正视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中央和省直主管部门与市(地)党委要注意沟通、及时反馈、交换意见,积极主动地帮助市、县管理单位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二要协同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始终做到不走神、不散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抓一项成一项;特别是对积弊已久、问题成堆的行业不正之风要下猛药,全力推进,形成声势,实现突破。下一步,省里还要进行专门部署开展专项治理。
三要协同夯实基层基础。目前,一些基层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根本原因是基层的班子软弱、组织涣散、基础不牢。抓队伍必须要抓班子,强队伍必须要强班子,一定要强化基层、夯实基础。中央要求对乡镇以下的基层组织单位进行集中整顿,对涣散软弱的组织该调整的要调整、该配强的要配强,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强化领导保障。现在有的市(地)和县(市)的中央和省直管理的单位班子比较涣散软弱,要及早帮助其整顿,使这些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否则难免会出现上硬下软、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帮助基层练好内功、祛病强身,帮助基层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完善“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工作格局
中央和省直单位和市(地)党委要把构建“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工作格局,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于省以下管理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市(地)党委要负组织领导责任,中央和省直单位要根据职责履行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督查指导的责任,任何部门都不能搞“权力下放”,不能当“甩手掌柜”。如果活动走了过场,市(地)党委“一把手”和中央、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承担责任。市(地)党委要像抓所属县(区)和市直部门教育实践活动一样,抓省以下管理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总结。中央和省直单位要做到领导小组机构不撤、力量不减、领导不松,可以根据分工做适当调整,一把手仍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还要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具体抓,其他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以点知面、以点抓面、以点带面,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要强化活动督导。不仅市(地)党委要督导,同时主管单位、系统部门的党组也要注意加强督导。特别是垂直管理的中央和省直单位要组建专门的巡回指导组,分片负责,巡回督导,重点督导垂直管理单位对市(地)党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项部署,尤其是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督导过程中,要注意与市(地)党委定期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第三,要开展有效指导。为了把这一工作格局落到实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工作汇报和工作推进的会议。再过一个月左右,我们要听取一次中央和省直部门抓省以下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汇报,接着要听取抓专项治理情况的汇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老大难问题,省委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进行跟踪指导,对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注意分析研判,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和具体办法。
第四,要抓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构建“条块结合双主体、上下联动一体抓”工作格局,推动省以下中央和省直管理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的做法。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全省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