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中央媒体有关
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道的通知
各管理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局党委各督导组:
近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11家中央新闻单位对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采访。4月20、21日,新华社将连续播发2篇通讯;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中央各报将连续刊发2篇报道,首篇报道配发评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央电台《新闻纵横》栏目将分别播出1期专题。为在全垦区党员干部群众中再一次掀起向于海河同志学习的高潮,使大家以于海河同志为镜,不断将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要提前做好通知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中央媒体报道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的栏目和时间安排,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收听收看,认真学习有关报道。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召开座谈讨论会、撰写观后感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谈心得、讲体会,对照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觉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切实解决好“总开关”问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努力做于海河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要做好舆论烘托和引导工作。各单位在中央媒体刊播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后,要进一步加大向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力度,对收听收看学习于海河事迹活动上电视、上报纸、上电台、上网络,不断扩大宣传声势,用于海河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要组织党员干部、理论专家、党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网络媒体评论,为海河同志点赞。
要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要把学习于海河先进事迹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学、细照、笃行上下功夫,从今天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向于海河看齐,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让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为垦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垦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